【信息时间:2017-04-06 阅读次数: 】
本年度报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中国地震局、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编制。全文包括概述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。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止。
一、概述
2016年我局坚持深入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,积极回应社会关切,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,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
(一)加强谋划部署,推动工作落实。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,指导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方案,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机制,各部门围绕方案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,局办公室加强督促协调,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。
(二)拓展内容,推进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公开。强化地震监测信息发布,加大了地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公开力度,对涉地震舆情,通过官网发布信息、组织专家解读、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,及时予以回应,解疑释惑,澄清事实,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持续公开有关情况。
(三)加强平台建设,优化信息公开渠道。加强局官方网站建设和管理,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更新信息,方便公众搜索和了解信息公开内容,较好地发挥了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。官方微博致力于关注防震减灾热点事件,及时发布有关信息,搭建了与公众沟通交流的新平台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2016年我局门户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2条。其中,工作动态类信息260条,震情信息218条,行政许可、办事规程类信息6条,政府采购类信息98条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2016年,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人次,在法定期限内办结。2016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的案件。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。
四、存问题和改进措施
2016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,但对照国家要求和公众期望,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,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,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。在以后工作中,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中国地震局、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,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,深化主动公开内容,主动回应公众关切,优化信息公开服务,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