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信息时间:2025-01-07 阅读次数: 】
上海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1号),依据《中国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》和《上海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》,以便充分发挥上海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,进一步提高本机关工作透明度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上海市地震局政府信息,编制本指南。
一、公开类别
上海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。
二、主动公开
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通过上海市地震局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、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
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上海市地震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。
1. 受理机构
机构名称:上海市地震局办公室
通信地址: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87号
办公时间:8:30—11:30 13:30—17:00(节假日除外)
联系电话:021-31759013
邮政编码:200062(信封醒目位置请标注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)
2. 申请方式
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申请和当面申请等方式提出申请,应当填写《上海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同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或申请机构组织代码证复印件(扫描件)。申请人通过邮寄或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,邮寄至上海市地震局办公室。申请人当面提出申请,须提前预约时间和地点。
3. 申请答复
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,上海市地震局办公室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,符合要求的将进行统一登记处理,并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如需延长答复期限,上海市地震局办公室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相关规定告知申请人。
附表:上海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
附表
上海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
申请人信息 |
公 民 |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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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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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件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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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件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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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或 其 他 组 织 |
名 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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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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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代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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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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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方 式 |
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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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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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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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信息情况 |
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、文号或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描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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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信息的 提供方式 |
□ 邮寄 □ 当面获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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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签名 (盖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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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时间 |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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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个人提出申请时,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,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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